📍 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惠州市2026年项目制培训项目的通知

2026/03/13 1.4w 阅读 187 点赞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25部门关于印发〈惠州市“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5〕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技能照亮前程 人才赋能产业”项目制培训,助力我市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2+1”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项目制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就业的具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含在惠就业的外市来惠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脱贫人口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24个月内的在惠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我市户籍,或者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

  二、培训项目范围及课时要求

  (一)培训项目范围

  重点围绕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农村电商”、“2+1”现代化产业体系等重大工程领域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可面向行业部门、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培训项目,也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提出培训项目,根据资金规模确定开展培训项目人数。

  (二)培训项目课时要求

  培训项目名称对应《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工种),或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培训结束后以考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主,以专项职业能力为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号)对培训课时的参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对我市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培训合格证项目制培训工种学时要求如下:

  1.凡国家职业标准中有规定培训学时的项目,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学时。

  2.如国家职业标准中未规定培训学时的,按照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编制的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中各培训职业(工种)或项目的课堂学时,即职业基本素质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确定学时。

  3.在《惠州市项目制培训补贴工种参考目录》(附件4)和《惠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参考目录》(附件5)中列明的按照目录确定课时。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申报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学会)、重点产业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请于3月25日前按项目属地原则提交《项目制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3)至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收集并初审后,填写《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备案报告》(附件1)和《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于3月31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汪凯华、吴家嘉,联系电话:0752-2789387)。

  (二)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林业局、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市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惠州市委员会、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公路事务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汇总行业机构申请项目情况后,将填写《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备案报告》(附件1)和《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并附上《项目制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3)于3月31日前将可编辑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通过粤政易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汪凯华、吴家嘉,联系电话:0752-2789387)。

  (三)评审备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提交的材料汇总整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项目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确定。

  四、其他事项

  (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需要和技能人才发展需求,积极发动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推荐培训项目。《项目制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3)统一命名为:县(区)/行业名+报送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将《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备案报告》(附件1)、《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附件2)和《项目制培训项目备案表》(附件3)作为项目申报基础材料妥善保存。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根据收集到的申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项目制培训的项目,对已公布的培训项目进行遴选承训机构。有意愿承接培训项目的机构请留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遴选通知。


  附件:1.项目制培训项目遴选备案报告.doc

               2.项目制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3.项目制培训项目备案表.doc

              4.惠州市项目制培训补贴工种参考目录.doc

              5.惠州市“项目制”技能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参考目录.doc

              6.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3号).pdf

              7.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pdf

              8.关于延长粤人社规〔2023〕13号文有效期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53号).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