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含驻惠各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管理)局,各重点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
为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举荐渠道,充分发挥重点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在人才举荐中的作用,现就遴选高层次人才举荐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我市重点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及专业机构开展,重点向以下单位倾斜:
(一)重点产业领域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信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
(二)重点创新平台:如省级以上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
(三)重点企业:年产值或研发投入达到一定规模的行业领军企业;
(四)其他贡献突出单位:在人才引进、培养或技术攻关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科研与战略匹配:科研方向、技术攻关等符合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具备完善的人才管理制度和一定规模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人才工作成效显著:近三年在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中申报或入选人数排名靠前;
(三)关键技术领域单位:从事“卡脖子”技术或急需紧缺领域研究,需重点扶持;
(四)知名机构分支机构:国内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投资机构在惠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总部;
(五)行业协会或人力资源机构:在惠州规范运行且对行业发展起到显著推动作用;
(六)其他突出贡献单位:为惠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填写《惠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人才计划入选证明、科研项目清单等);
(二)材料报送:请于2025年5月16日17:00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审核与公示: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举荐单位名单,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一)举荐单位享有自主举荐权,原则上60%以上的名额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创新平台倾斜;
(二)入选单位需积极配合人才举荐工作,确保举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三)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取消举荐资格。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文亮 13516680884、谢文燕 15007523909、座机 224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