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号)精神,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规定标准提高到170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研究,经市政府同意,并征求有关单位及公众意见后,决定将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185元,从2019年9月起开始发放,1-8月提高基础养老金差额也将一次性补发到位。
将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185元,主要考虑两个原因:一是2019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省规定标准为170元,我市提高到185元,比省规定标准高15元。二是与广东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19号)规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基本一致。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