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州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通过矿山修复治理、耕地资源保护、海洋生态保护等系统性举措,拓宽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绿色动能。
攻坚矿山修复,探索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惠州市深刻把握“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核心要义,坚决扛起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责任,积极探索矿业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共生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系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成立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市、县(区)联动机制,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完成治理修复图斑数62个、涉及图斑面积104.32公顷;2025年目标修复任务339.98公顷,已完成256.47 公顷。
常态化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工作,科学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达标年度计划与工作措施,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加强在建生产矿山企业的监管,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绿色矿山建设达标标准,切实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确保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目前全市持证在采矿山为21家,已100%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加强耕地保护,端稳粮食安全金饭碗
惠州市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力提升耕地质量与生态效能,推动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端稳粮食金饭碗。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今年上半年,共完成2025年度城镇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审核89个批次,其中涉及耕地占用的75个批次已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合计占用耕地(需补充耕地)89公顷,水田40公顷,补充粮食产能141.2万公斤,切实做到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产能有保障。
大力实施耕地恢复,补充耕地数量,保障全市耕地总量稳定。今年上半年,共完成补充耕地选址13718亩,选址完成率100%;已动工补充耕地面积6531亩,已完工补充耕地面积1300亩。同时,及时分解下达省、市耕地保护普惠性补助资金4726万元至各县(区),充分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耕地粮产良性互动,为“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资源支撑。
守护海洋生态,打造蓝色经济新优势
惠州市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转化路径,坚持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初步完成全省首个万亩级红树林项目建设,创新打造“红树林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旅游+湿地文化教育”为主题的粤港澳大湾区红树林生态园,将红树林修复与生态文旅有机结合;获得红树林造林奖励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538.55亩,是省内首例通过红树林造林获得奖励指标的地市,数量为同类全国最高;完成全国首宗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4.3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总价超400万元,创下当前国内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的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记录。
扎实推进海岸线生态修复,整治修复海岸线长度8.8公里,形成生态恢复岸线长度11.2千米,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全省第一;成功申报2025年惠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计划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619.97公顷,获批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10大典型案例,为全国海洋生态治理提供可复制推广的惠州方案。
接下来,惠州市将继续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持续深化“两山”转化路径,不断探索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资源释放出更多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