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惠州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在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基础上提质扩面,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编制了15个实施方案(覆盖全市所有县区),在体制机制、整治模式、资金筹措、生态价值转化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将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面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工程、惠民工程,全力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惠州样板”,形成“湾区经验”。南方日报2024年8月14日头版发布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推惠州龙门罗洞村整村搬迁 ‘矿地融合’发展升级——老矿坑蝶变新公园》的报道;2025年1月24日南方日报又发布了《惠州惠阳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盘活资源破解发展用地瓶颈》的报道。惠东县、龙门县2个农村土地综合改革案例入选全省10个“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典型案例。
截至目前,省厅已备案批复10个,正在批复5个,数量全省第一。子项目完成投资100.79亿元(包含已批复实施方案子项目投资45亿元),项目实施单位与政策性银行签订合同贷款80.16亿元,居全省前列;完成农用地整理12388亩、建设用地整理778亩(暂时未批复已完成建设用地整理540亩)、生态修复面积28252亩,促进村民增收6500万元,较同期上涨38%。
一、高位统筹,打造“一把手”工程
惠州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牵引性、撬动性强的“一把手”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并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指示要求抓紧先干起来。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给各县(区)党政一把手重点讲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及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工作规则》,各县(区)相继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集中办公,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突出“一把手”工程亲自谋划推进,形成“市县镇村四级联动+村民全程参与”的工作体系及齐抓共管工作新格局。
二、金融赋能,确保项目可持续推进
金融是经济的血脉,也是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关键支撑。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2024年金融支持“百千万工程”专场对接会,强调金融赋能,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持续推进。目前,7个县区全部已与国开行广东省分行、农发行广东省分行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授信额度达1134亿元;已有13个镇街(单元)实施方案与政策性银行成功对接子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已签合同贷款80.16亿元,其中国开行56.19亿,农发行23.97亿,已使用资金5亿元,合同贷款额度居全省前列,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政策性开发银行融资渠道已全部打通。
三、采取“多田套合”“林耕置换”,连片整治
惠州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开展7个耕地集中连片示范整治区,探索“山上”换“山下”林耕布局优化、“多田套合”等实施路径。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将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进行整合优化,形成“金字塔型”空间格局。在潼湖镇示范项目中,引入低压管道灌排、农田退水“零直排”技术,推广耕地规模化种植,实现“零田变整田,小田变大田”,延伸“土地整治+产业链、价值链”,支持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障农民持续增收致富。潼湖镇示范项目新光片区2024年新增耕地1000余亩,形成连片耕地3500余亩,“多田套合”面积2500余亩。该项目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已经省林业局审批,“林置耕”面积500余亩,“园换耕”面积600余亩,“塘改耕”面积1000余亩,新光村可实现新增耕地2100余亩;调入林地地块与观洞水库周边林地形成连片,在空间上与周边林地归并,使得林地属性更为稳定和集中连片,构建质量更好、布局更优、生态更美的农用地空间。
四、盘活利用,探索低效用地收回再开发
建设用地整治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对农村零散、闲置、低效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将极大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惠阳区新圩镇长布一号地块是长布村里早期引进工业项目的村级工业聚集区之一,现存多家产值低、税收少、能耗大企业,效益低,租金少。该区域采用“镇村合作+物业返还+货币补偿”模式进行土地整治,计划引进金吉星粤港澳大湾区新能源、新型储能设备商贸总部项目,打造铁路物流多式联运转运基地、铁路物流智能化设备研发制造基地、供应链及商贸结算中心。项目建设体量约17.1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投资约6.2亿元,项目达产后年税收约4500万元,亩均税收约35万元/亩/年。惠阳区下来将新圩镇长布一号这一低效用地进行收储挂牌出让,预计可形成土地出让收益9000万元,计划项目实施后拟返还村集体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村集体获得物业收益约400万元/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益近6倍增长。
五、推进“两山”转化,实现生态产品价值
惠州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为牵引,持续推进全市自然生态保护修复,释放城市发展的“绿色动能”,通过拆旧复垦、海洋修复、矿山治理等举措,强化规划引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推进“两山”转化,加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在惠州形成。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显著,广东省唯一入选全国2024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10大典型案例;同时,成功申报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红树林营造和修复工作取得成效,2024年两次获得国家及省用地指标奖励1538.55亩;惠东县以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为抓手,挖掘县内红树林碳汇资源,积极实现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率先完成全国首宗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涉及红树林3072.75亩,金额400万元;惠阳新圩废弃东方石场面积19.4367公顷,主要为采矿用地,间有少量林地,通过废弃矿山再利用引进圆通大湾区总部,引入项目挂牌出让面积约16.55万平方米,成交价格18476万元。预计项目达产后总产值可达100亿元,年税收约9933万元,每年亩均税收约40万元。龙门龙江镇将废弃公塘石场两个矿坑和周边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成为集矿山公园、露营地、工业遗址为一体的户外休闲目的地。目前,公塘石场矿山公园文旅一期已向群众开放,每天晚上至少吸引500人次游玩,极大激活了龙江“夜经济”。
六、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助力乡村振兴
惠东县积极破解“谁来种”“怎么种”“种什么”难题,推动“撂荒地”变“希望田”。通过“责任+奖补”机制,建立县镇村三级田长制及复耕补助,激励主体参与;以“流转+托管”模式整合撂荒地,推动村企合作、国企代耕及企业认耕,形成规模化种植;依托“技术+特色”筛选良种,运用深松耕作、土壤改良等技术提升地力,结合光伏农业、特色农产品等产业优势盘活耕地。2023年复耕3885亩,2024年核查9.1万亩,完成复耕2857亩,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显著。龙门县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明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夯实基础信息,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调查126457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53569本,推动156个行政村全覆盖村庄规划。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退出宅基地5680宗,面积395.66亩,流转宅基地6127宗432.54亩,增加村集体和农户年收入约1200万元。规范审批管理,建立审批平台和监管机制,优化农房风貌管控,提供3类16种建筑风格供选择。盘活闲置宅基地,探索有偿使用制度,收取4953宗307亩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56.35万元,启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61户农户获贷款1068.94万元。
七、采取“空地一体”监管,确保项目进度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做实做细,防止已开工的145个项目顺利实施,惠州市“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采取空中巡查和地面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借助无人机航拍和实地调研督导,每周视频调度会1次,每周2次对我市3个试点、13个实施方案(镇街为单元)子项目开展现场核实,查看动工情况,利用“空地一体”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监管;每月召开1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工作推进会议,把项目进展通过月报反馈给市领导和各县区“一把手”,并对未动工、进度滞后等问题进行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