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意识,以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契机,切实提高矿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12月6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局举办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由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郑高峰主持,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设立分会场。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市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孙东群律师从目前矿产资源管理方面出现的纠纷及处理结果进行案例讲解,围绕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同时简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十大亮点,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相连,通过鲜活案例分析,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强调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使与会人员对矿产资源管理法律责任有了更直观、深刻的理解。
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局机关各科室、各有关单位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契机,更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牢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理念,提高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为实现我市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