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到期自行废止的公告

2020/07/15 3.4k 阅读 76 点赞

  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及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际,《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惠府办〔2015〕20号)有效期于2020年7月10日到期,经征求县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意见,决定该文到期自行废止,2020年7月10日以后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对象不再发放政府津贴。


  附件:《惠州市计划生育低保家庭孕产妇住院分娩政府津贴办法》(惠府办〔2015〕20号).pdf


  惠州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7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