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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的通知

2023/02/28 6.7k 阅读 70 点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

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的通知


惠府办函〔2023〕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23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经2023年2月8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十件民生实事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必须不折不扣落实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一切困难,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所有事项如期完成,努力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为惠州打造更加幸福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压实责任,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履行好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将市十件民生实事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常抓不懈。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质量和安全监管,有计划、有步骤抓好工作落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推动民生实事项目早建设、早投用、早惠民。

  三、加强督办,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市十件民生实事工作列入今年市政府重点督查和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内容,由市政府督查办全程跟踪督办,采取日常监督和抽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定期通报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推进。对措施得力、推进迅速、效果明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专人负责,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各县(区)、各部门要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专门负责民生实事工作,确保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进展情况和数据报送及时、准确、有效。从今年3月起,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当月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办,由市政府督查办汇总报告市政府。

  附件:2023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附件

2023年惠州市十件民生实事任务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具体工作目标

完成期限

进展情况

责任部门

1

一、推动公办教育“增位提质”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3600个。其中,惠城区2060个、惠东县270个、博罗县500个、大亚湾开发区270个、仲恺高新区500个。

2023年12月底


市教育局

2

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位5万个。其中,市直1680个、惠城区9800个、惠阳区5600个、惠东县8270个、博罗县7390个、龙门县980个、大亚湾开发区7030个、仲恺高新区9250个。

2023年12月底


市教育局

3

二、提高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省定标准提高。

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4

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

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5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88元、252元提高到195元、261元。

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6

二、提高特殊困难群体保障水平

全市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49元提高到2017元。

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7

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1503户。其中,惠城区250户、惠阳区180户、惠东县272户、博罗县505户、龙门县234户、大亚湾开发区10户、仲恺高新区52户。

2023年12月底


市民政局

8

三、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全年开工182个、完成146个老旧小区改造。

其中,6月底前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15个;9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146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3年12月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9

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000套。其中,惠城区不少于1043套、惠阳区不少于2895套、博罗县不少于492套、大亚湾开发区不少于261套、仲恺高新区不少于1309套。

2023年12月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0

四、持续改善公共停车环境

县(区)结合实际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其中,惠城区新建公共停车场20座、新增泊位5000个以上;惠阳区新建公共停车场5座、新增泊位1300个以上;博罗县新建公共停车场3座、新增泊位9000个。

2023年12月底


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阳区政府,博罗县政府

11

五、推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推进市中心人民医院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成裙楼(住院楼、医技楼、门诊楼区域)主体结构施工。

2023年12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12

推进市中医医院创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6月底前完成“正负零”以下基础工程;11月底前完成主体封顶。

2023年11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13

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对2间直线加速器机房、1间模拟CT机房、1间后装机机房及相关辅助用房等进行改建,6月底前完成装修;10月底前完成购置5台(套)肿瘤检查治疗设备。

2023年10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14

五、推动医疗资源扩容提质

推进市第一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6月底前完成危重孕产妇重症监护室、特需门诊等建设和MR设备用房、洗衣用房等改造;10月底前完成相应设备购置。

2023年10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15

继续推进惠阳区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强已建成县(区)第二人民医院在学科等方面的建设,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2023年12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惠阳区政府

16

六、提升出行顺畅和安全水平

新改建农村公路229公里,改造危桥15座。其中,惠城区新改建农村公路23.49公里,改造危桥2座;惠阳区新改建农村公路21.75公里,改造危桥2座;惠东县新改建农村公路104.83公里,改造危桥2座;博罗县新改建农村公路31.94公里,改造危桥2座;龙门县新改建农村公路43.33公里,改造危桥7座;仲恺高新区新改建农村公路3.6公里。

2023年12月底


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务中心

17

六、提升出行顺畅和安全水平

持续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重点加强易堵点交通组织优化、路口渠化、信控优化和隐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优化提升。

2023年11月底


市公安局

18

完成惠城区三环北路/文明二路路口、惠州大道/云山东路路口、鳄湖路/丰山路路口、南岸路/石湖路路口、旭日路、长湖东路、知行学校、博罗中学、惠阳淡水街道崇雅路、惠东沣盛桥北桥头等10个交通较为拥堵的“堵点”治理。

2023年11月底


市公安局

19

完成惠新大道、江南大道、金龙大道(惠城段)路段,惠城横沥镇S120观音山村路口,惠城翠竹四路/竹园路路口,惠城区上新屋通村公路与YF01乡道路口,博罗G205线泰美高速出入口,博罗湖镇镇G220线K2481至K2498路段,龙门G220平陵至县城路段,惠阳淡水街道演达二路,大亚湾新澳大道天喜东方路口,大亚湾进港路皇庭湾天下花园路段人行过街横道等10个道路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黑点”治理。

2023年11月底


市公安局

20

七、开展群众餐桌消费放心行动

完成98家农贸市场综合治理任务。

2023年12月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资委

21

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不少于40万次。其中,惠城区79200次、惠阳区68400次、惠东县75600次、博罗县72000次、龙门县46800次、大亚湾开发区25200次、仲恺高新区36000次。

2023年12月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2

完成全市食品检验量不少于39279批次,达到每千人6.5批次以上。其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000次、市农业农村局5160次,惠城区6697次、惠阳区4799次、惠东县5091次、博罗县6055次、龙门县1596次、大亚湾开发区2222次、仲恺高新区2659次。

6月底完成全年计划任务量的50%;9月底完成全年计划任务量的75%;12月底完成全年食品抽检任务。

2023年12月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23

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在充分调研需求和整合已有资源的基础上完成全市无人机基础服务清单的梳理,形成全市标准化的服务清单;完成“惠云眼”全方位社会感知体系项目的咨询、可研编制及招采工作;完成不少于1个一级节点,20个二级节点和75个三级节点的选址及建设工作;初步实现“惠云眼”在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全面支撑应用。

2023年12月底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4

加强12345与110双线联动互通提效,实现7×24小时响应接办、全流程督办、限时办结,打造不少于30类诉求智能化分办场景,实现诉求分办提速20%。

2023年12月底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5

九、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加强农村区域保洁,实现全市9981个自然村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完成3个县(区)5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提标升级建设,其中仲恺区陈江街道、沥林镇各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大亚湾区石化区东门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6月底前完成),龙门县县城东片区、南昆山各新建1座垃圾转运站;加强农村环境卫生质量监督检查,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和管理技术评估检查2次。

2023年12月底


市城管执法局

26

继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推进268个行政村(第二批)因地制宜完成户厕改造提升工作,提升农村厕所管护水平,引导农民群众养成良好如厕卫生习惯。

3月底前完成具体实施任务摸底形成任务清单,各县(区)制定农村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方案;6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20%;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60%;12月中旬前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12月中旬


市农业农村局

27

九、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完成60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月底前确定纳入治理的60个自然村名单;6月底前推动部分自然村启动建设;9月底前完成60个自然村启动建设,部分村庄完成生活污水治理;12月底前完成60个自然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023年12月底


市生态环境局

28

十、免费提供孕妇“三项”产前筛查和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免费为28000名以上孕妇提供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严重致死致残结构畸形等三项产前筛查。

3月底前完成筛查进度的25%;6月底前完成筛查进度的50%;9月底前完成筛查进度的75%,12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12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29

免费为50000名以上适龄妇女提供一次乳腺癌、宫颈癌筛查,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
6月底前完成筛查进度的40%;9月底前完成筛查进度的80%;12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2023年12月底


市卫生健康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