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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2022/11/09 4.5k 阅读 460 点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惠州市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聘用管理

暂行办法》的决定


惠府办〔202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惠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惠府办〔2008〕32号),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