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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7/10 1.5w 阅读 96 点赞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5日至12月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钉钉子精神从严从实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

  (一)扛起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迅速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和研究部署,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巡察整改扎实有效开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和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全面查摆、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剖析原因,当前改与长远立相结合制定整改措施,引领带动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部,抓好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组长统筹推进,常务副组长综合协调,副组长压实责任,各部门具体落实,形成层层抓整改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清仓见底

  中心党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制定了《中共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形成工作台账,狠抓整改落实。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听取整改进展,强化跟踪督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分管领导、各个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问题清单实行逐个“销号式”管理和“一问题一台账”管理,对重点问题加强统筹、联动发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真改实改,推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统筹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措施。取消向新准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收取履约保证金,采取签订责任协议条款的方式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依规有序退还存量保证金。

  二是推动打击骗提套取等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印发《追缴“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方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查处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指引》,发布相关通告,规范追缴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作流程,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让惠民政策精准落地。简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开户资料,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提高二孩以上家庭职工首次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同时加大相关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政策法规宣导和实施效果。

  四是大力推动睡眠账户清理工作。制定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睡眠账户清理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睡眠账户清理工作。

  五是严格落实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2.统筹推动公积金事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强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职能。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调整了管委会成员构成,规范收集议题,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审议、部署落实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

  二是指导提升增值收益分配使用实效。加强与市住建部门沟通,科学合理分配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建立与县(区)政府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督促各县(区)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定期报备公共性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情况,提高各县(区)增值收益分配资金使用实效。

  三是持续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做好宣传项目立项和绩效评估,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加大微信公众号运营力度,关注人数稳步提升。全方位多渠道政策宣传,对企业开展“点对点”宣讲和上门服务工作,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升。

  四是持续规范信息系统项目援建工作。制定《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银行投资信息化项目实施指引》,规范援建项目和管理员账号管理,完善项目台账资料,确保援建项目集约高效、依法合规、安全可控。

  3.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

  一是增强党组班子凝聚力。专题传达学习党组议事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谈心谈话,进一步凝聚班子成员思想共识。

  二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落实党组议事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事前沟通酝酿,严格议题收集、事前酝酿、议事决策和纪要印发等工作的监督把关,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更加到位。

  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和台账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跟踪督办机制,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列入中心督办重点工作事项清单,专人跟进督办,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严格落实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分管领域紧密结合,把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个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健全重大舆情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完善了风险防控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及处置机制措施,稳妥处置、有效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规范管理网络阵地。制定中心政务公开内部分工责任制和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形成有效工作闭环。同时,专人负责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定期登录检查,压实了网络安全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信息发布工作落实更加严格,守好互联网阵地关口。

  (二)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抓实党建责任。进一步压实党建责任,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并剖析根源,形成常态化整改机制,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提升审计监督实效。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成立中心内审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内审工作更加透明、全面、有效。

  三是有效消除日常监管盲区。印发《关于成立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工作小组的通知》,修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试行)》,出台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业务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压实了主体责任,强化了日常工作监管。

  四是有效根治“四风”问题。针对市委督查指出问题,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承担责任,扎实推进整改到位,同时常态化推进“庸懒散拖”专项教育整治工作,中心服务形象得以提升。修订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使用及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中心经费使用和审批。

  2.认真履行资金管理监督责任

  一是规范归集、贷款资金管理。制定《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内部业务风险防控规范》,优化实行相关退款业务三级审批流程,全面加强资金业务管理风险防控和监督;制定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电子稽核风险隐患归集类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常态化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会同委外催收团队、受委托银行加大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力度,扭转了本年度我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持续上涨的趋势。

  二是进一步规范使用增值收益。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工作要求,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废立改情况,及时对照最新发布的上位法、上级政策进行调整,加强与各监管单位的请示汇报,确保资金不脱离监管,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三是规范审批公积金提取业务。组织公积金提取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严格提取范围,严格规范提取程序和要件,严格审核,筑牢风险防控意识,提升政策执行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3.树牢过“紧日子”思想

  一是更加科学定制工作服。充分发挥财政经费效用,优先为窗口一线服务人员定制工作服。

  二是严格补助餐费范围。严格按标准补助,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是严格工会经费开支。工会严格落实经费管理制度,每年开展内部审计,每年向中心党组和市总工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经费使用更加规范。

  四是严格培训费管理。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需开展业务培训的,严格执行培训费标准,严控培训规模。

  4.严格项目采购监管

  一是进一步优化项目验收工作。修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机制,采购需求审查和项目验收措施更严、人员更专业,强化监督履约,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二是严格按协议约定维权。建立健全不良贷款催收工作制度机制,完善不良贷款催收项目,加大银行逾期催收力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会同委外催收团队、受委托银行加大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催收力度,扭转了本年度我市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持续上涨的趋势。

  三是大力提升普查项目成效。已修订《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机制,采购需求审查和项目验收措施更严、人员更专业,强化监督履约,发挥财政资金效用。

  (三)关于加大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力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方面

  1.压实党建责任

  一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就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党务专家到中心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制定印发中心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工作。全面核查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督促各支部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规范管理,进一步提高党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2.推动主题教育学思用结合

  制定印发中心《关于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实施办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筹划召开8个专题会议,强化工作研究和人员培训。完善配套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培训教程和“公学民用”学习培训考试系统,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动力,提升工作能力。

  3.系统规划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制定落实中心《引才育才目标与计划方案(2023-2028)》《人才管理培育制度办法》和《引育人才综合服务保障制度》,做好中层正职的筹划和配备以及年轻干部的招录和培养,中心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配备更加科学合理、权责统一。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印发实施中心调研工作计划,突出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是把好选人用人关。严格遵守流程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事前沟通酝酿,集体决策、严格票决。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按规定程序组织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人事制度。进一步压实在职在编人员工作责任,规范中心相关敏感、重要工作岗位管理,严格规范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和因私出国(境)管理,人事制度落实更加严格。

  4.树立正向的评先评优激励导向

  坚持正确的评先评优激励导向,严格规范程序,考核评估更加严格,营造了“不甘人后、奋勇争先”的实干氛围。

  (四)关于上一轮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方面

  1.上一轮巡察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取消向新准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收取履约保证金,采取签订责任协议条款的方式保障贷款资金安全,依规有序退还存量保证金。

  二是厘清中心与协会的关系,协会实现办公场所、人事分开,资产、财务独立核算。

  三是严格落实编制,有效利用空编资源招录新人,为中心事业发展增添更多新的活力。

  2.上一轮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员构成,进一步压减“政府部门人员”代表,提高“企业”代表,有效提升企业参与度。

  二是规范市公积金系统援建项目。按照审计意见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持续研究探索、规范信息化项目援建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印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暂行办法》,成立中心内审工作小组,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内审工作更加透明、全面、有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来,我中心将全面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铁的纪律全面抓好此次巡察整改落实。

  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落实巡察整改就是讲政治的体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深化落实整改。中心班子率先垂范,深化认识,带领各部门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制度上的“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共性问题梳理归类、强化跟踪督办,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实行逐个“销号式”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确保整改“见底见效”。

  三是有效推动建章立制。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更加充分地发挥中心党组的全面领导作用,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和成效转化,促进中心整体工作效能提升。

  四是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净化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构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建设;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市公积金工作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731117;邮政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电子邮箱gjjdwrsz@huizhou.gov.cn。



中共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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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工作动态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