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惠州市优光电器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2025/12/08 2.2k 阅读 516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市优光电器有限公司、惠州市优光电器有限公司清算组: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黄火文办理补缴住房公积金手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催告〔2025〕6064号的《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5〕6064号.pdf 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5〕6064号.pdf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5670235.pdfPDF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5〕6064号.pdfPDF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