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29、1031、1033号)的公告 2025/11/13 1.2w 阅读 122 点赞 查看原文 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刘*成、郑*彬、李*旭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29、1031、1033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有效反证。 附件1.《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29号.pdf2.《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31号.pdf3.《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33号.pdf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1.《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29号.pdfPDF2.《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31号.pdfPDF3.《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033号.pdfPDF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