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杨国仑送达《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通知书》的公告(惠市公积金补通〔2025〕7号) 2025/07/08 1.2w 阅读 133 点赞 查看原文 杨国仑: 你向我中心提出维权申请,并要求(原)用人单位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为你补缴住房公积金一事。本中心受理后,依法向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我中心于2025年2月17日向你们邮寄送达《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通知书》(惠市公积金补通〔2025〕7号),因无人签收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通知书》(惠市公积金补通〔2025〕7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应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应缴21612元汇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逾期未补缴个人应缴部分,导致无法进行维权案件处理的,我们将终结因你投诉而启动的案件处理程序。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