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刘海俭、刘小勤(惠州大亚湾鑫海能源有限公司股东)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的公告 2025/07/02 2.0w 阅读 354 点赞 查看原文 刘海俭、刘小勤(惠州大亚湾鑫海能源有限公司股东):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杨林生等4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141号、142号、143号、144号《补缴金额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