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通元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2025/04/26 1.4w 阅读 218 点赞 查看原文 通元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吴记光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责决〔2025〕53号的《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