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胡华强、王善开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的公告 2025/03/04 1.2w 阅读 124 点赞 查看原文 胡华强、王善开: 你们向我中心提出维权申请,并要求(原)用人单位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为你们补缴住房公积金一事。本中心受理后,于2025年1月17日向你们邮寄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因无人签收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5〕3、4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补缴金额有异议,请于5天内书面提出并提供有效依据。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3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