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惠州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的公告 2025/01/01 5.7k 阅读 516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博磊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原)职工李立健(身份证号:4409211985*******0)向我中心提出维权申请,并要求你单位补缴2021年10月至 2023年09月期间住房公积金一事。 根据职工提供的工资收入材料表明,你单位未按规定为(原)职工李立健(身份证号:4409211985*******0)缴存2021年10月至2023年09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合计11610元(其中:单位应缴部分为5805元, 个人应缴部分为5805元)。 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异议,请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告知书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你单位无异议。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02室 联系人:刘辉、肖默华 联系电话:2731131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