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破产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2024/12/04 1.5w 阅读 378 点赞 查看原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8日裁定受理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1月8日以(2024)粤03破57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开展清算工作,杨龙广为负责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中心已经向管理人反馈了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行政处罚情况。如深圳市三鑫精美特玻璃有限公司大亚湾分公司职工还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在2024年12月10日前联系管理人(联系人:杨龙广;联系电话:13928407423;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0层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