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惠州市浩嘉兴实业有限公司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2023/04/10 7.9k 阅读 112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市浩嘉兴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谢飞燕缴存2018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间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催告〔2023〕2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仲恺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3年4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