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公告
发布人: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4日 16:59 来源: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字体: [ 大 中 小 ]
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执法执勤中查货以下案件:
2019年8月31日上午11时,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官兵在大亚湾赤海洲岛附近海域查获大马力(500匹)摩托艇一艘,该摩托艇无船名和船舶证件,艇身颜色为内白外蓝并在船身印刷有“3”字样,艇上未装载货物,现场无当事人。
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请上述财物所有权人持有效证件到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博大道518号;联系人:汤警官、但警官;联系电话 :0752-5768000。
惠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