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公示
发布人: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6日 17:45 来源:治安管理支队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公规〔2019〕3号)规定,惠州市公安局依法受理惠东县铄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有关《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报资料,通过内部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研究和领导审批,拟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现予以公示:
单位名称:惠东县铄金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东县安墩珠湖村
作业地点:惠东县安墩镇珠湖萤矿场
法人代表: 叶小敏
技术负责人:梁永磊
公示时间自2019年7月26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止。公示期内,市公安局将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拟许可单位的问题、情况。
联系电话:0752-2868230,传真:0752-2829253;
联系人:刘警官、许警官;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18号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管理支队,邮编:516001。
惠州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