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相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人:惠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18:00 来源:治安支队 字体: [ 大 中 小 ]
根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现将《惠州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惠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惠州市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8 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2829253;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zgaza@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南路18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编:516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字样。
特此公告
附件:1、
惠州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Uploads/CommonFiles/惠州市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2、惠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Uploads/CommonFiles/惠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3、惠州市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4、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Uploads/CommonFiles/惠州市公安机关派出所消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doc
惠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