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对象 惠州市户籍,持有有效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有效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申领条件 惠州市户籍,持有有效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和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持有有效限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残疾等级被评为一至四级的重度残疾军人。 2026年标准/待遇 290元/人/月 申请材料 1.身份证(残疾人因年龄、自身状况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银行账户资料(惠民一卡通账户原件)。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任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或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证件材料;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通过初审; 3.户籍所在地县(区)残联复审; 4.户籍所在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 5.审定结果实行长期公开公示。 继发资格认定 优先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在线申报,也可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本省任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因精神、智力残疾或其他身体原因无法配合完成申报资格认定的残疾人,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开展入户调查认定。 申请时间 1.1- 12.31可申报,每年4.1-6.20继发资格认定。 各县(区)咨询电话 惠州市民政局:0752-2892136 惠城区民政局:0752-7809329 惠阳区民政局:0752-3372031 惠东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0752-8820912 博罗县民政局:0752-6206275 龙门县民政局:0752-7980263 大亚湾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52-5562627 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752-327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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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25/12/29 2.4k 阅读 25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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