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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内部比选公告

2026/02/01 1.8k 阅读 490 点赞

  惠州市民政局就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内部比选进行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75000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服务期满或项目经费用尽任一条件先达成时为止。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2月6日16: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密封盖章、正本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2楼办公室。

  六、评审原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惠州市民政局办公用品报价清单中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项目总价下浮率,且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任何多方案报价不予接受,并提供履约承诺函,格式自拟。报价内容需严格依据采购要求中明确的物品名称及规格参数进行。评审过程中,遵循“价低者得”原则确定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按办公用品报价清单的物品内容提供明确品牌、型号、单价的供货清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按照单价乘以下浮率据实结算。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蓝先生,电话:0752-2892308。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合理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 惠州市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需求方案.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