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殡仪馆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2025/12/08 1.1k 阅读 285 点赞

  惠州市殡仪馆现就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项目进行公开选取,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人民币615087.52元,报价原则上不低于项目预算费用的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见附件2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七)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其投标在所有方面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15日16:00前递交报价材料。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梅湖南东坑(惠州市殡仪馆综合楼二楼后勤部办公室)。

  六、报价材料

  下述资料均需密封盖章、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六)报价单(不设定模板,报价单中需在每一分项注明符合附件1需求书中要求的相关参数、功能,并列明单价及合计价);

  (七)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八)同类项目经验;

  (九)非联合体且不分包转包承诺函。

  七、评审原则:我馆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价低者得”原则进行选取,按报价最低选择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馆根据供应商的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选取。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勇健,电话:0752-2185026。

  九、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 惠州市殡仪馆采购消防安全设施项目采购公开选取需求书.docx

  附件2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docx

惠州市殡仪馆

2025年12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