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药品耗材试剂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药品耗材试剂采购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竞争人提交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方案是唯一确定。 五、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5日12:00前递交报价材料。 六、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行政楼3楼办公室。 七、报价文件包含: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一式三份。 八、评审原则:由院内药事管理小组根据配送时效、服务质量等分别遴选出药品、耗材、试剂配送企业。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 曾小姐,电话:0752-5752982。 十、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合理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药品耗材试剂采购项目公告书
2025/11/30 2.8k 阅读 170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