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殡仪馆就临时采购环保棺木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临时采购环保棺木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55409元。 三、服务期限: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或合同约定的项目金额使用完毕为止,先到先止。 四、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五、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10月20日16:00前递交报价材料。 六、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殡仪馆服务部。 七、报价文件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截图、报价单(单价)、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上述资料均需密封盖章、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一正一副)。 八、评审原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惠州市殡仪馆项目需求书中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项目采购单品价格,且报价应包含税金、运费等所有费用,任何多方案报价不予接受。评审过程中,将遵循“价低者得”的原则,依据报价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所报价格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九、采购单位联系人:邹先生,电话:0752-2185444。 十、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合理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惠州市殡仪馆 2025年10月13日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殡仪馆临时采购环保棺木项目公告
2025/10/13 2.0k 阅读 473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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