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局就《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72056元,报价原则上不低于项目预算费用的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供货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货竞争人提交供货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供货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4.方案是唯一确定; 5.供货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货材料未附带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9月23日17: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4楼儿童福利科。 六、评审原则:我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价低者得原则进行选取,按最低总价报价选择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局根据供应商的同类服务经验等进行评审选取。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752-2882525。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现场定制且满足儿童生活需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 二、标的数量:1 三、预算金额:72056元 四、预算采购日期:2025年9月 五、项目周期:2个月 六、采购方式:自主采购 七、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若出现相同报价,则结合同类项目经验等其他因素综合确定。) 八、评标原则:评标活动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以最低总价报价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儿童福利院“模拟家庭”家具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9/16 8.7k 阅读 52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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