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公开选取采购代理机构的询价公告

2025/01/13 2.0k 阅读 451 点赞

  惠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计划实施2025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35.1万元。根据工作需要,拟委托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该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就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进行询价,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5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要求: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招投标项目的前期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发布中标公告、妥善解决质疑问题和协调合同签订等。委托方可根据需要由招标代理机构全程代理或部分代理招投标活动组织实施。

  三、服务期限:签订代理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行业规范完成招标文件拟制,直至完成救助服务项目招标并签订服务合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3、有最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证明和被授权人最近三个月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

  4、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营许可/行业相关许可证/备案。

  5、响应供应商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6、响应代理机构必须有对应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资质,入驻广东省人民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熟悉智慧云平台电子化招投标的相关工作或能在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确保顺利如期开展完成采购工作。

  7、派出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悉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有丰富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经验。

  8、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代理比价选取的情形:

  (1)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价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按照公告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公告发布时间、方式

  2025年1月14日至1月20日(5个工作日),在惠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七、报价递交时间、地点

  本次询价按照代理服务费下浮率最高原则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请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于2025年1月20日17:00前递交至惠州市惠城区福安路12号惠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单(以下浮率进行报价,不需报总价,如下浮10%等)、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佐证材料等。报价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八、确定代理机构:我中心将在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中,根据下浮报价进行评审,按下浮率最高的选择供应商,若最高报价下浮一致,则由我中心根据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同类业绩数量、服务便利性等情况等进行评审选取。

  九、合同签订及费用支付

  一次性签署委托合同。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费用待项目招标完成并签订服务合同后,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13824236263。

惠州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