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就《3号公寓楼更换安全防护网》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3号公寓楼更换安全防护网》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此项目预算费用是245475.58元以内,报价原则上不低于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下浮率,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云平台;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供货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货竞争人提交供货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供货材料没有无效签署的; 4.投标方案是唯一确定; 5.供货有效期符合采购需求要求的; 6.评估组未认为明显不符合供货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7.供货材料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8.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供货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供货、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供货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7日10: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古塘坳大道福安路8号惠州市社会福利院后勤部 六、开标确定:我院将在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中,在符合采购需求、服务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优选择供应商。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程生,电话:0752-5752997。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3号公寓楼更换安全防护网》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2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3号公寓楼更换安全防护网项目工程审核书.pdf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10月12日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3号公寓楼更换安全防护网》项目采购公告
2024/10/11 2.2k 阅读 43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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