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民政局就惠州市中心城区路名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局惠州市中心城区路名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此项目预算费用共32.762万元,报价不得低于项目预算费用的75%,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有公司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性检查 1.竞争人具备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且经营范围须包含公共标识牌生产制作或维护等相关内容; 2.竞争人提交承诺函,承诺相关事项; 3.投标的方案是唯一确定; 4.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以及根据《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规的要求,包括了竞争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于2024年9月11日17: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服务方案、相关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加盖公章,一式四份。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四楼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六、开标确定:我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资质、业绩、方案、价格、服务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2-2809515。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 惠州市中心城区路名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公开选取需求书.docx 惠州市民政局 2024年9月5日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中心城区路名牌管理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04 2.8k 阅读 38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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