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惠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力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全市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增长。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6年一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456.9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89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771.10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621.93亿元,增长2.6%。
一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1.82亿元,同比增长6.5%。分行业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分别增长5.7%、12.5%、0.3%、12.7%、19%。重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生产供给充足,蔬菜产量增长4.1%;园林水果产量增长10.2%;食用菌、茶叶、观赏苗木产量分别增长14.4%、9.2%、9.2%。生猪生产向好,出栏增长8.1%,季末存栏增长7.6%。家禽产量减少,出栏下降4.0%,季末存栏下降8.0%。
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9%,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分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42.5%,制造业增长6.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5.8%。“2+1”产业中,电子行业增长7.8%,石化能源新材料行业增长9.8%,生命健康制造业增长2.1%。新动能产业增势良好,规上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8.0%、9.3%,增速比规模以上工业高1.1个、2.4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62.4%、40.7%。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1.4%,其中工业用电量增长11.2%。
1-2月,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8%,其中,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6.1%。分行业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营业收入增长4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4.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营业收入增长8.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4.0%,其中软件和信息服务营业收入增长3.7%。交通运输市场保持活跃,一季度,水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20.1%,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2.0%,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增长11.1%。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3.44亿元,增长1.4%。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按消费形态分,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增长1.3%,餐饮收入增长2.4%。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保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日用品类、饮料类零售额分别增长99.5%、28.6%、15.4%;限额以上单位新能源汽车商品零售额增长3.5%。线上消费潜力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8.6%。
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下降5.8%。从主要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9%;工业投资下降1.7%,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20.1%;房地产投资下降22.1%。“2+1”产业中,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增长46.0%、石化能源新材料产业投资增长0.8%、生命健康产业投资增长1.5%。其他行业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238.3%,教育业投资增长88.5%,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投资增长26.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增长3.3%。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35.6%。
一季度,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创季度规模新高,突破1100亿元,达1127.53亿元,同比增长19.5%。其中,外贸出口总额614.02亿元,增长21.4%;进口总额513.51亿元,增长17.4%。
一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6.37亿元,同比增长3.2%。税收总收入388.77亿元,增长19.4%;其中国内税收294.38亿元,增长12.7%。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0418.82亿元,增长4.1%;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1843.90亿元,增长5.8%。
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年持平。消费品价格指数同比下降0.4%。从八大类构成看,食品烟酒类下降1.1%,衣着类上涨7.7%,居住类下降0.8%,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2%,交通通信类下降1.8%,教育文化娱乐类上涨2.7%,医疗保健类下降0.4%,其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8.5%。
一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3元,同比增长3.9%。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11元,同比增长3.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792元,同比增长5.8%。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口径已含R&D支出。
(3)根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价格指数、居民收入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惠州调查队;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惠州市财政局;税收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进出口数据来自于中国海关广东分署;交通数据来源于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来源:惠州统计
编辑:彭觅笑
审核:林正淳 刘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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