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
民政动态民政动态

惠州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宣传视频制作项目采购公告

2026/05/12 1.2w 阅读 123 点赞

  惠州市民政局就惠州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宣传视频制作项目进行采购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宣传视频制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6.95万元。项目最低报价不作限制,但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将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有关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

  4.评审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结果)。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或有关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或有关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18日17: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团队资料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六、评审原则:我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水平等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按综合得分最高者择优选择供应商。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何先生,0752-6400996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 惠州市促进银发经济发展宣传视频制作项目采购需求书.docx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