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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殡仪馆部分地面硬化及附着物处理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2026/03/30 6.2k 阅读 381 点赞

  惠州市殡仪馆部分地面硬化及附着物处理项目(二次)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部分地面硬化及附着物处理项目(二次)。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人民币121387.56元,对项目最低报价不作限制,下浮率达到45%需提供合理的佐证材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关联关系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非联合体且不分包转包承诺函)

  7.供应商需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且所属类目为建筑工程类。(截图提供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6年4月3日16:00 前递交报价材料。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梅湖南东坑(惠州市殡仪馆综合楼二楼后勤部办公室)。

  六、报价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六)关联关系承诺函;

  (七)非联合体且不分包转包承诺函;

  (八)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入驻证明(建筑工程类);

  (九)报价单(工程量清单);

  (十)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以上报价材料均需密封盖章、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七、评审原则:我馆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价低者得”原则进行选取,按报价最低选择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馆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黄金源, 电话:0752-2185026。

  九、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 报价单(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2 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docx

  附件3 惠州市殡仪馆部分地面硬化及附着物处理项目需求书.pdf

惠州市殡仪馆

2026年3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