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万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恒味小吃店:
本委于2026年3月26日依法受理申请人段益华与你们单位及被申请人二上海榕赢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三上海榕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四惠州市惠城区曾莱士炸鸡汉堡店因赔偿金、未休年休假等争议一案(惠市劳人仲案字〔2026〕164号),因与你们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6年6月4日14:30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8楼)开庭审理此案。请你们单位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骆书记员,电话:0752-2789378。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