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风之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1月1日依法受理申请人唐承伟与你单位及北京普拉斯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一案(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722号)。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请求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重庆风之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在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8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依法于2025年1月17日作出缺席终局裁决,裁决如下:驳回申请人唐承伟的仲裁请求。
因与你单位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邮寄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惠市劳人仲案字〔2024〕722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领取决定书或复印送达回执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10号楼副楼3楼本委办公室。
特此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付书记员,电话:0752-2789349。
惠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