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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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2020/09/24 1.5w 阅读 425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52号)、《转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办〔2020〕41号)、《关于做好2020年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收尾考试安排的通知》(粤技服〔2020〕89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我市日常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仍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惠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的通知》执行,正考和补考收尾工作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请按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收尾有关工作。

附件1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转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评价资格退出目录收尾考试安排的通知.pdf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