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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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9/05 2.2k 阅读 55 点赞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办)、教育局(科技教育局、宣教局、宣教文卫办),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惠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备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7号)等文件精神和本具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改革工作具体实施办法,于9月15日前分别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反映。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教育局

  2016年9月5日

附件下载:

两局惠市人社〔2016〕186号.zip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