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惠州市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通报了惠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2025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上级审计机关、市委审计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审计项目立项、实施、成果运用、整改落实等阶段贯通协作,各司其职,拓宽审计监督新渠道,推动审计成果向政府治理效能转化,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助力推进反腐治乱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充分发挥了审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认识支持审计工作。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加大对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相关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实督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范开展审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市经责审计各环节工作,确保审计立项精准科学、审计实施合规穿透、审计成果有分量、审计整改要求能落实。要加强审计自身建设,锻造作风过硬高素质经责审计干部队伍。三要强化贯通协同,凝聚各方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审计机关和成员单位常态化高效沟通的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深化协同监督,统筹推进各类监督力量共同发力,形成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四要推动成果运用,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审计机关要梳理分析审计发现的典型问题并形成专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对一些普遍性及倾向性问题发出提醒函,督促和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到“治已病,防未病”。各成员单位应协同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整体提升审计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