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惠州俊峰实业有限公司 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2026/04/20 1.6w 阅读 459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俊峰实业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汪峰缴存2021年6月至2025年3月期间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催告〔2026〕66号《催告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若对职工所反映的事实、补缴数额有异议,请自本核查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并附上有关证明资料。 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6〕66号.pdf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6〕66号.pdfPDF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