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向广东创绿智谷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2026/04/02 1.8k 阅读 440 点赞

广东创绿智谷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卢文芬缴存住房公积金投诉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54号的《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54号.pdf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