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02号、1003号、1004号)的公告 2026/03/17 9.6k 阅读 264 点赞 查看原文 致玮精机电子(惠州)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刘*成、郑*彬、李*旭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02号、1003号、1004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责令限期缴存决定,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02号.pdf 2.《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 1003号.pdf 3.《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 1004号.pdf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1.《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02号.pdfPDF2.《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 1003号.pdfPDF3.《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 1004号.pdfPDF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