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向广东吉鑫钢构有限公司 送达《催告书》的公告

2026/03/08 6.1k 阅读 519 点赞

广东吉鑫钢构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钟*朋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6〕1006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应自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并提供有效反证。催告期满,你单位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补缴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附件:《催告书》惠市公积金催告〔2026〕1006号.pdf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