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向惠州凯天金典酒店有限公司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4〕194、196、198、200、202号) 2024/11/24 1.7w 阅读 511 点赞 查看原文 惠州凯天金典酒店有限公司: 我中心已受理你单位未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为职工曾兰新、李思茹、刘玉玲、庄丽行、庄丽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投诉案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补缴金额告知书》(惠市公积金告知〔2024〕194、196、198、200、202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中心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