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室档案整理项目采购公告

2017/10/09 9.3k 阅读 264 点赞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室档案整理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遴选。

一、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室档案整理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

对我中心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加工,包括:档案整理、扫描、装订、贴标签、目录录入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记账凭证档案

卷

8000

2

贷款发放通知书档案

本

500

3

银行报表档案

本

50

4

银行对账单档案

本

300

5

缴存情况表档案

本

2

6

财务报表档案

本

3

7

明细账本档案

本

50

8

中心会计报表档案

本

288

9

中心会计账本档案

本

36

10

中心会计凭证档案

本

168

11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档案

卷

1076

12

住房公积金无违法违规证明档案

卷

740

13

行政执法结案类档案

卷

150

14

行政执法责令通知书档案

卷

4

15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档案

份

75000

16

履约保函档案

份

7800

17

征信授权书档案

份

20000

18

住房公积金审批进度跟踪表

份

20000

19

文书档案

份

7000

20

审批表档案

卷

600

21

文书档案扫描

面

26400

22

目录录入

条

124766

项目用途: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档案室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采购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采购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采购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供应商无外资股权关系、无外籍员工;

(四)供应商具有完备的保密体系,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或提供完备的保密工作制度及所有拟参与整理项目人员签定的书面保密协议和保密审查表;

(五)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且无被记录不诚信行为的。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遴选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档案整理资质、经营许可、档案整理报价等资料,经我中心综合比对后确定档案整理项目的供应商。

七、供应商提交资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二)提交资料地点: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12室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魏小姐;陈先生

联系方式:0752-2731118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