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叶利河等30名同志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人:惠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5:51 来源: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大 中 小 ]
惠市见义勇为〔2024〕14号
根据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奖励慰问会议精神,经组织各县(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与各县(区)政法委沟通对接,梳理出2024年以来由各县(区)发掘评定的叶利河等30名同志的见义勇为事迹。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惠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决定确认叶利河等30名同志为市级见义勇为人员,并予以表彰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将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拟认定个人的问题、情况。
联系电话:13829925042;
联系人:杨警官;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博大道528号惠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编:516001。
惠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