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人:惠州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0日 10:18 来源:惠州市公安局 字体: [ 大 中 小 ]
市委、市政府:
根据《中共惠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惠州市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4年,惠州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严格贯彻《惠州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我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沿着正确的道路推进。一是强学习。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局务会学法制度,定期开展学法活动,在新警入警、警衔晋升等主体班次中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地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公安工作各方面、执法办案各环节、服务管理全过程。截至目前,2024年已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举办“惠警大讲堂”6期,开展覆盖全警政治轮训72期;学法考试共7300人参加,优秀率达98.32%。二是深调研。党委班子着重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民辅警,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强化学以致用。加强书记点学、班子领学、党员跟学,持续增强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水平。三是抓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委全年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公安建设的领导作用,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全力确保我市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稳定。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出台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全面规范文件的出台与清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确保政策措施出台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2024年,我局起草出台了《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地方政府规章《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已送市司法局审查,已开展《惠州市公安局关于惠城中心区道路交通限行通告》的修订工作。目前生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6部,有1部将于明年启动废止程序。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福瑞德(惠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泰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为我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前,均需做公平竞争审查,切实做到依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四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过程中,依法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法制机构对其合法性、合理性和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进行法制审核,有力保证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五是多措并举开展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公安力量优势和办证大厅、基层所队等阵地优势,通过宣讲活动、结对共建、主题普法活动、创作宣传精品等方式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覆盖全民的普法活动。2024年5月,下发《2024年惠州市公安机关普法工作要点和惠州市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反恐、国家禁毒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全民反诈”七进活动,积极参与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和全省普法创新创先项目评选活动。惠州市公安局《企业“点单”公安“下达”“一站式”精准普法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安全行普法宣讲品牌荣获全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
(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便民惠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梳理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我局已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相应的办理指南、申请条件、申办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效率。全面梳理企业设立登记、刻章申请、税务领票、银行开户以及禁毒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不必要的证明材料与繁琐环节,有效整合推进多部门事项集约化受理,实现多个事项并联办理,大幅缩短审批时限。原本需10个工作日办理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企业开办印章刻制环节办理时限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极大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三是实现4项高频户政业务群众办理“零跑腿”。2023年,我局在政务服务网搭建“惠户政”平台,全省率先对接“个人数字空间”,通过“个人授权调取、线上自动核验”的智能化办事流程应用,推出国(境)内新生儿出生登记、投靠配偶市外迁入、省内户籍居民身份证补领和换领等4项高频户政业务在“惠服务U”小程序和“湾区通办一体机”上线,实现“自助办”“指尖办”。在此基础上,2024年,通过对接中国邮政公司并升级系统,优化完善接口对接功能,实现群众办理该4项高频户政业务“零跑腿”。四是升级完善身份证省外户籍居民自助办功能。在原来省内户籍居民自助办的基础上,实现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跨省通办”“自助办”(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省外户籍居民,且其户籍省份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最大限度分流前台窗口办证压力,减少群众轮候时间。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建设,积极组织及联合其他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工作,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省公安厅“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及时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法治保障。
(四)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一是深化“一村(居)一警”工作机制。全市2314名驻村(居)警力充分撬动各方力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把公安基层治理融入村居社区网格,拓展“村警+”感知体系,推广“村警服务员”微信小程序便民服务,全市组建“村警+”队伍18991支,涵括“村警+最小应急单元、老党员、社工、医生、物管员、律师、寄递物流业、公益组织、护林员”等各类群防力量。2024年,累计走访群众11万余户、收集各类社情民意信息2608余条、协助化解矛盾纠纷1894起、办好事实事2065余件。二是扎实做好社会面防控。制定《加强夜间经济场所治安防控十项措施》《夜间经济场所安全防范专项工作指引》,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管控,深化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提升社会面整体防控效能,进一步增强治安掌控力和震慑力,最大限度把违法犯罪控在“未发之时”。三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2024年2月,我局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公安信访工作法治化十条措施的通知》,通过狠抓源头治理、突出诉访分离、健全办理机制、突出权责统一、宣教执法并举,推动预防法治化、受理法治化、办理法治化、监督追责法治化、维护秩序法治化。
(五)做强执法监督,推动全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惠州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监督工作,将今年作为“执法监督年”。全市公安机关大力构建“大法治”格局,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实现智能化常态化精细化具体化。一是切实发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推进各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作,健全重大执法事项会商、重点执法工作调度、执法质效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参照省厅模式每月召开执法监督专题会,压实市县警种条线、基层所队主体责任,做深做实警种战线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构建“法制+警种”双层监督工作体系,形成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二是狠抓执法问题整治。以“提高结案率、满意率,降低败诉率、投诉率”为导向,继续调整执法考评架构,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指标。狠抓刑事行政案件办理质量,降低刑事案件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无罪判决、纠正违法、决定赔偿以及行政应诉败诉,被作出行政赔偿决定,被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职决定等负面评价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陆续开展交警队伍管理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企罚款行政案件专项评查、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整治违规扣押涉案资金专项行动、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常态化开展派出所巡查。对于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执法办案、执法监督问题,通过专题通报、每月通报、每季度调度会通报的形式进行全市通报,牵动各县区、各警种落实责任、解决问题。三是提升执法监督质效。通过建设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以及依托执法办案系统进行大数据建模,目前警情案件监督模块设置了29个监督模型,执法场所监督模块设置了26个AI预告警模型,同时搭建了70余个执法监督风险监测模型,涵盖了接处警、接报案、受立案、强制措施等多个环节,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各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督。四是发挥外部监督职能。行政复议方面,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调解优先,沟通先行,确有问题的主动纠错,解决当事人核心诉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行政诉讼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实行重大案件提前会商介入,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反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量。五是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按照省厅党委工作部署,按照“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理念,全力打造一站式办案总基地,大力推动办案中心提档升级。协调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建设场地、资金等事宜,先后争取了6000多万元专项经费。目前,全市7个县区已全面新建、扩建新办案中心并实体化运作,行政刑事案件全量进入办案中心办理。2024年6月,龙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成效被《人民公安报》报道。2024年10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推进会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现场会顺利在龙门召开,我市办案中心建设得到省厅充分肯定。
(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以专业化保障执法规范化。推动完善符合新时代公安工作实践需要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做实、做细、做深全市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开展针对性培训。针对容易引发舆情的现场执法活动,强化民警现场执法风险意识,将舆情应对与规范执法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对弱势群体执法对象要体现执法温度,对现场群众拍照、媒体记者采访,要规范使用执法用语。杜绝趋利执法、粗暴执法、过度执法、情绪化执法,避免激化矛盾、诱发冲突。二是整合培训资源。结合业务培训、新警入职及警衔晋升培训等搭建法制课堂,采用警检同堂培训、法制民警讲、警种专家讲、邀请检法专家、法律顾问授课等方式,增强培训专业性。三是鼓励民警学法考证。积极鼓励民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执法资格考试,推动更新全警法治理念,不断提升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惠州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人民满意的全方位法治政府仍有一些差距。一是理论学习有待深入。部分民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尚不够深入系统,未及时更新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理念思路,工作思维上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在解决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治理难题方面经验和方法欠缺,个别民辅警法治观念老旧、程序意识淡薄、怠于学习,未能用足用好用活现有法律体系,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事件偶有发生。三是监督管理有待加强。派出所法制员力量薄弱,没有发挥好监管作用。部分基层所队领导干部主办案件数量少,随案指导较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足。虽然我市执法智能化监督水平提升较大,但覆盖面、主动性还有待加强。四是“放管服”改革创造力和主动性有待提升。一些领域改革存在上下政策衔接不顺畅,对某些领域监管的及时性精细化有待提升。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法治思维融入执法各环节。公安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执法效果直接关切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要善于运用法律的原则性、灵活性,把法治思维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执法手段。尤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事件,要在查明情况、掌握证据的基础上,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武器,做到“事心双解、案结事了”,真正用公正高效的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增强公安执法公信力。
(二)树立大局意识,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保障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职尽责,把“解决问题”作为法治服务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执法实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增强执法办案制度供给,以实际行动和成效保障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强化打击效能,进一步提升案件结案率。以“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持续保持严打态势,以“破小案、保民生”为抓手,大力加强打防管控各项措施,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巩固强化全市公安机关“三大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成效,提升全市刑事行政结案率。大力整治社会治安问题,攻坚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社会面整体防控,不断夯实平安惠州、法治惠州建设基础。
(四)强化为民导向,做实做细法治建设“民意工程”。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法治建设“民意工程”,以“平安厅”信箱、信访投诉件的核查工作为抓手,依法做好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个案促类案,发现公安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解决群众反映的公安执法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五)强化规范执法,织密织牢执法监督体系。坚持法治思维、守正创新、科技赋能,以执法办案系统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为牵引,明晰压实市县公安机关、业务警种、法制部门的执法监督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推动全市涉警信访案件有效下降、执法监督效能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特此报告。
惠州市公安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