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殡仪馆就采购火化炉尾气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取,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尾气检测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206000元。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副本复印件。 (二)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环境空气和废气”类别,具体比照附件因子)。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见附件2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提供承诺函) (八)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其投标在所有方面均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12月30日16:00前递交报价材料。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角梅湖南东坑(惠州市殡仪馆火化车间业务部办公室)。 六、报价材料 报价资料均需密封盖章、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一正一副),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五)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 (六)投标材料 1.报价单。不设定模板,需在每一分项注明符合附件1需求书中要求的相关环节、服务内容,并列明单价及合计价); 2.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能够获知甲乙双方名称、合同标的、签订日期、成交金额的页面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或者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一并提供相应项目合同发票或者银行支付电子回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服务方案; 4.人员配置的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人员资格、职称等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环境空气和废气”类别,具体比照附件因子),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八)非联合体且不分包转包承诺函。 七、评审原则:我馆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评审标准,按综合评分法原则进行评审,选取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方。若最终评分一致,则由我馆根据供应商的同类项目经验进行评审选取。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黄小伟,电话:0752-2184271。 九、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 惠州市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检测服务项目需求方案.docx 惠州市殡仪馆 2025年12月24日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殡仪馆采购火化炉尾气检测服务项目公开选取公告
2025/12/23 5.5k 阅读 49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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