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12/23 1.3w 阅读 477 点赞

各有关养老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2月(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抽查对象

  市民政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家备案养老机构(见附件1)。

  三、抽查人员

  市民政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8名执法检查人员(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对照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重点就养老机构的法人登记和备案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开展监督检查。

  五、抽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运营资质、备案事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台账档案等文件资料。

  (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养老机构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六、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相关资料;

  (二)各项规章制度;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相关资料;

  (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七、检查结果运用

  (一)强化结果公示。自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通过惠州市民政局官网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市民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3.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序号

检查对象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惠州市惠城区慈爱养老院

52441302MJM042197G

2

惠州市承康之家国际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1441300MA53J7JF5P

3

惠州市孝慈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91441322MABW08FB3R

4

惠州市社会福利院

12441300456660533K


附件2

市民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序号

执法证号

姓  名

1

19090010315

潘松

2

19090010740

徐贤辉

3

19090010068

杜金彪

4

19090070728

游惠玲

5

19090010611

陈惠怡

6

19090010675

赵茵

7

19090010696

李学文

8

19090010504

黄冠


附件3

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类别

检查依据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1

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养老机构

(一)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情况;

(二)服务质量安全检查;

(三)资金安全监督检查;

(四)突发事件应对监督检查;

(五)从业人员监督检查;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七)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查阅资料、实地抽查

不低于10%

每年1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