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养老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养老机构监督管理,更好保障老年人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12月(具体检查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抽查对象 市民政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4家备案养老机构(见附件1)。 三、抽查人员 市民政局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8名执法检查人员(见附件2)。 四、抽查内容 对照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3),重点就养老机构的法人登记和备案情况、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开展监督检查。 五、抽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现场查阅检查对象运营资质、备案事项、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台账档案等文件资料。 (二)实地检查。现场检查养老机构相关资料,制作检查笔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者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六、检查对象需准备材料 (一)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相关资料; (二)各项规章制度;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情况相关资料; (五)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六)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七、检查结果运用 (一)强化结果公示。自抽查检查结果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通过惠州市民政局官网依法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处置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给予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其他事项 (一)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市民政局提出,由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二)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附件:1.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2.市民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3.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1 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2 市民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附件3 养老机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12/23 1.3w 阅读 477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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