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惠州市“惠护童心•守护成长”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设施设备采购公告

2025/06/17 1.6w 阅读 269 点赞

  惠州市民政局就“惠护童心•守护成长”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设施设备进行采购公告,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民政局“惠护童心•守护成长”儿童关爱服务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此项目预算费用共8.8万元,报价原则上不低于项目预算费用的75%(如低于75%请补充适当的佐证说明材料)。投标人按照公告及附件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标的总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三、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报价函递交时间

  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递交报价材料:报价单(单价、合计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方案、同类项目经验等相关材料,上述资料均需密封报价、每一页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五、报价函递交地点:惠州市鳄湖路9号民政大楼4楼402儿童福利科。

  六、评审原则:我局将在参加竞争的供应商中,根据价低者得原则进行选取,按报价最低选择供应商,若最低报价一致,则由我局根据供应商的同类服务经验等进行评审选取。(适用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丽娜,电话:0752-2882525。

  八、服务承诺:投标方必须承诺在中标后的服务过程中,遵循需求方要求,不得提出任何额外的附加条件。

  附件1 惠州市“惠护童心•守护成长”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设施设备采购需求书.docx

  附件2 设施设备采购清单.pdf

惠州市民政局

2025年6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